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稽查办主任王早生
(2011年9月28日)
城乡规划督察制度是我部在快速城镇化历史阶段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举措。部领导对城乡规划督察工作非常重视。会前姜部长接见了大家并合影留念,仇保兴副部长到会为大家授发证件并作重要讲话,对新一批部派规划督察员寄予厚望,提出了明确要求。规划司、城建司和稽查办负责同志为大家专题培训,讲授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管理和城乡规划督察制度方面的内容。刚才,两位老督察员交流了工作经验,新任督察员进行了座谈,大家对履行职责充满了期待和信心。城乡规划督察制度的意义及对督察工作的要求,仇部长都讲了。为具体做好城乡规划督察工作,我再谈两点意见:
一、城乡规划督察制度确定之后,关键是选人
2006年,部里按照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建立了城乡规划督察制度,先后分五批向71个城市派驻了84名规划督察员,对国务院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每一批、每一位督察员,最后都是部领导亲自确定的。这是一支知识丰厚、认真负责、特别能战斗的队伍。五年来,各位督察员严格履行职责、勇于开拓创新,注重事前事中监督,及时纠正了一大批违法违规案件苗头。督察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得到了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在维护公共利益、保护不可再生资源、提高城乡规划执行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这些成绩的主要原因有三点:
第一,有赖于督察员的尽心尽责。督察员都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协调能力和业务水平,具有很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比如:驻某市督察员在获悉市政府提出要在该市某重要河流南岸打造城市新区后,为协助做好新区开发前的规划准备工作,对重点开发地段进行了摸底,了解到该新区内大部分地段处于不适宜和适宜性差的工程地质条件场地,且涉及水源地保护问题,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针对这一涉及多专业的复杂问题,他分别走访了城建、水利、电力、水务部门,并与有关专家进行了座谈,收集到第一手技术数据和背景材料。在摸清情况、充分分析的基础上,着手起草了《关于做好新区开发前期规划工作的督察建议》。建议书发出后,市政府高度重视,对相关问题逐一进行落实,并正式行文回复督察建议的落实情况,改变了在此建设新区的动议。
第二,有赖于督察员的专业素质。督察员大部分受过规划专业教育,并且具有多年规划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可以及时发现规划实施中的偏差。比如:驻某市督察员原来是省级规划主管部门的总规划师,对专业问题非常精通。他通过调阅图纸,对比分析,准确判断出市政府拟建体育馆项目的三个方案均侵占了三环路100米绿化带,属于违反规划强制性内容的行为。在准确定性的基础上,他及时指出问题所在,提出停止审批,退让绿地的督察建议。由于建议及时、准确,引起市领导重视,市规划委员会立即接受督察建议,决定取消原拟议的三个方案。目前,该体育馆项目已退出绿化带另外选址。
第三,有赖于督察员的沟通协调能力。督察员派驻各地以后,与地方建立了良好的沟通机制。督察员通过与市委、市政府领导和规划局领导班子成员加强联系沟通,及时了解政府的工作目标和重大决策,全面掌握全市规划实施动态,研究可能出现的问题与解决对策,适时提出建议,提请政府注意。比如:驻某市督察员为了切实解决历史文化名镇保护问题,与市政府分管领导就调研中发现的问题,面对面地交换意见,提出了尽快编制保护古镇控规的建议;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设定“禁建区”和“限建区”,先把古镇的周边环境控制起来的建议;同时建议开展古镇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的专项行动。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他的建议均得到了市政府分管领导和规划局、三个古镇所在地的政府领导同志的支持,环境控制和综合整治效果已开始显现。
二、新任督察员任重道远,希望大家全力做好工作
今年新增的18个城市人口均在50万以上,经济和社会发展地位十分重要。虽然有的城市是煤炭或钢铁单一资源型城市,面临着产业结构调整,但在快速城镇化的进程中同样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在这样的背景下,城乡规划督察工作面临更加错综复杂的局面,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希望新任督察员要象老督察员一样尽职尽责,全力做好工作。 (一)转换角色。今年新增加的19名督察员中,有省厅厅长(副厅长)4名,省(市)人大常委会专委会主任3名,市政府秘书长(市长助理)2名,规划局局长(建委主任)7名,规划局(园林局)总工、总规划师3名。各位督察员无论过去是什么身份,担任督察员以后都要很快实现角色转换。过去是“运动员”,直接参与城市规划制定和实施,现在则要对地方规划制定和实施的合法性进行判定,这就需要转换工作思路。过去作为地方领导,由秘书、助手协助工作,现在任何事都需要自己亲力亲为。过去不做家务,现在派驻异地,要自己料理生活、买菜做饭。过去一呼即应,现在发出督察建议书以后,地方可能不会马上反馈,甚至有时会不理解。对此,督察员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前五批督察员顺利实现了角色转换,并做出了成绩,希望新一批督察员也能尽快适应工作要求。
(二)坚持原则。督察员的职责是及时发现地方规划实施中的问题并予以有效制止。如何能做到这一点呢?我认为,坚持原则是第一位的。如果督察员派驻以后,一味和地方打成一片,片面迎合地方的观点,碍于情面,怕得罪人,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总体规划问题充耳不闻,城乡规划督察制度就会流于形式,形同虚设。督察员必须讲原则,不怕得罪人,时刻本着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对全局和长远发展负责的态度,对违规苗头及时发出警示,这样才能起到“探头”和“警戒线”作用。
(三)讲究方法。在城镇化快速发展进程中,各地都会在不同程度上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督察员的作用好比是快速城镇化列车上的“监视器”,一旦发现问题就要及时反应、提出督察建议,避免规划决策失误。因此,首先是及时发现问题。如何及早发现问题呢?督察员初到驻地,要以参加会议、调阅文件和踏勘现场为切入点,全面熟悉了解所在城市的规划编制和管理方面情况。还要在实践中积极探索适合所驻城市特点的工作方法,通过约见、座谈和检查卫片等多种途径强化督察效果,力争在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前制止违法违规建设活动,使派驻城市不出现重大规划决策失误和重大违法违规案件。其次,在发现问题苗头以后,既要积极稳妥发出督察建议,又要认真推动督察建议得以落实。在大多数情况下,发现违规行为后,只要督察员方法得当,市政府完全有能力自行纠正自己的行为。当然有的时候,由于看问题的角度不同,地方政府会有不同意见。这时,督察员要积极做好与派驻城市政府的沟通,摆事实、讲道理,澄清利弊,沟通疏导,做到有理有据,以理服人,促使地方政府依法依规办事,回归到法制轨道上来。遇到重大问题时要注意向督察组通报情况,由组长组织集体研判,集思广益,还可以按程序向部报告。大家都是长期从事领导工作的同志,有相当的工作经验与领导艺术,开展督察工作有时就需要大家在不失原则的前提下艺术地处理,以期达到好的效果。
(四)抓住重点。规划管理工作千头万绪,督察员新到一个城市,必须理清思路,突出工作重点,切忌事无巨细,面面俱到。要紧紧围绕部出台的《城乡规划督察员工作规程》规定的职责开展工作,即督察派驻城市的城乡规划的制定和调整是否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督察城市绿地、河湖水系、基础设施、风景名胜区和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情况,督察重点工程的选址和规划审批是否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督察事关城市发展全局性、长远性和公益性的社会热点问题。在实践中,要结合当地政府的重点项目、规划建设部门的中心工作确定督察工作重点,紧扣城乡规划实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生态环境改善三大任务,注重统筹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牢牢守住“绿线”、“蓝线”、“紫线”、“黄线”四条底线。此外,要把监督关口前移,在规划审批阶段提前介入,抓苗头、抓倾向,积极作为,将违规制止在萌芽状态,真正发挥规划督察制度未雨绸缪、防患未然的作用。
(五)廉洁自律。督察员在执行督察任务过程中,代表建设部监督地方政府城乡规划实施情况。因此,要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廉洁自律,秉公督察。经过几年来的努力,督察员的工作条件有所改善。大家不是为了谋取个人利益而来的,我们既然选择了担任督察员,也就是选择了为城乡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无私奉献。各位督察员都是长期在领导岗位上经受住考验的干部,今后在督察工作岗位上也要继续保持廉洁自律,维护督察员的良好形象。
第六批督察员将于10月上旬远离家乡,分赴各地上任,在今后的工作中大家可能遇到这样那样的困难,所以请各位做好物质和精神上的准备。届时也将请相关组长参加,组长要熟悉新的组员,并做好传帮带。稽查办是督察员的服务单位,大家有什么困难和问题,要及时与稽查办保持联系,稽查办也会尽最大努力为大家服务。
最后,我谨代表稽查办感谢各位督察员。衷心祝愿各位督察员身体健康、工作顺利!让我们共同努力,不负领导期望,把督察工作做得更好!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