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17日,部稽查办在成都市组织召开了“部省城乡规划督察工作联动座谈会”,研究部署加强部省联动,进一步推动规划督察工作。各省(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分管负责同志和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部稽查办主任王早生同志出席并作重要讲话。
会议总结了省派城乡规划督察制度建设情况。目前,全国共有26个省份建立了省派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占84%),共聘任督察员371名,监督345个城市(含县级城市)。各省通过不断探索完善城乡规划督察制度,制止纠正违反规划行为和地方决策失误,对规划违法行政行为形成震慑,提高了地方政府严格实施规划的意识。
会上,广东、四川、山东、江西四省交流了省派规划督察员工作经验。广东省派驻各地的22名督察员向派驻城市政府发出69份督察建议书,督促拆除违法建筑面积2.72万平方米,罚款1344万元,行政处分14人。四川省向各地市派驻了18名督察员,去年就发出督察文书23份,制止违法违规苗头35起。山东省向58个市县派驻了49名督察员,制止违规行为160起。江西省组织派驻各地的10名督察员,督促全省7个设区市收回了违规下放的规划管理权。
会议对《关于进一步加强部省城乡规划督察工作联动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讨论,就进一步推动规划督察工作和加强部省工作联动形成了共识。一致认为,通过部省合力纠正重大违规问题,凸显了部省联动的重要作用。由于部省之间需要协调的事项逐渐增多,部省联动工作方式方法和机制尚不明确,亟需规范,应尽快出台《意见》下发各地执行。各省要加快建立省派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争取以省政府名义用派驻方式开展督察工作,对所辖城市尽快实现全覆盖,并建立完善配套工作制度。要围绕督察工作重点,优先向由省审批城市总体规划的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所在城市派驻督察员。要建立部省协调联动的长效机制,互相补位,形成合力,构建全面覆盖的规划督察工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