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违法违规问题举报管理办法》(建稽[2014]166号,以下简称《办法》),稽查办于5月22日在京召开了群众举报受理工作座谈会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违规举报系统”应用研讨会。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稽查执法机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王早生同志传达了住建部在西宁召开的法治工作会议精神。大家剖析了举报受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讨如何把握形势,切实提高工作水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大家一致认为,通过群众举报发现违法违规线索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案件,震慑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主体,维护法律法规严肃性和市场秩序,是各级住房城乡建设稽查执法机构的基本职责。《办法》印发以来,各省级稽查执法机构主动作为,积极贯彻落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办法,群众举报受理、案件查办工作各项制度逐步健全,联合办案、案件通报、信息共享等方面都有了积极进展。会议统一了思想,明晰了工作任务,搭建了交流平台,促进了工作,取得预期效果。
针对地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近期重点做好几项工作:一是继续加强对《住房城乡建设违法违规问题举报管理办法》的宣贯落实,完善配套工作制度,提高业务水平。二是督促地方加大群众举报案件查办力度,继续完善协调联动、挂牌督办、约谈和问责等工作机制。三是建立群众举报违法违规线索月报制度,加强对群众举报信息统计分析,完善预警预报机制。四是免费向各地提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违规举报系统”技术支持和服务,方便群众,提高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