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印发《2015年重点稽查执法工作方案》,统筹部署实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各项监督检查工作。
《方案》确定2015年重点稽查执法工作要围绕新型城镇化战略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城乡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稳步推进行业发展为目的,聚焦行业内突出问题,统筹部署实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各项监督检查工作。按照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稳定一个预期、深化三项工作、突破六个重点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大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严肃惩处违法行为,完善相关制度安排,积极保障和促进中央和部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方案》提出2015年重点稽查执法工作任务为房地产市场调控和监管、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城乡规划实施、城市建设管理、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建筑节能、住房公积金、村镇建设规划实施管理、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造价实施等九个方面的监督检查。重点稽查执法工作分部署、实施和总结三个阶段进行。部有关业务司和稽查办根据职能分工,协调配合部署和实施各项重点稽查执法工作。
《方案》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人是重点稽查执法工作第一责任人,负总责、亲自抓、带头抓,统筹部署和参与监督检查。各项监督检查工作要将发现问题、纠正问题、促进发展作为首要任务,把握行业特点,创新方法,提高效率。要加强部门联动,健全信息共享、联动查处的协调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零容忍,做到件件有处理。充分利用检查成果,强化警示震慑作用。将监督检查作为改进工作的重要手段,准确把握阻碍行业发展的重要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堵塞制度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