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在部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稽查办紧紧围绕部中心任务,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稽查执法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稽查执法工作进一步加强
一是部署全系统稽查执法工作。召开稽查执法工作座谈会,姜伟新部长会前作重要批示“继续围绕中心工作展开稽查工作,有问题的,查实后要按规定严肃处理”。陈大卫副部长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针对稽查执法工作中的问题,提出突出重点,狠抓稽查执法工作任务的落实。二是试行对26个省、自治区(不含直辖市、西藏)稽查执法工作进行评价,在各地自评的基础上进行复核。根据得分情况划为四类,对四川、河北、安徽等排名前列的地区通报表扬,宣传推广经验,并对每个地方都一对一地提出改进工作建议,指导推进工作。三是继续推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违规举报信息系统,新增山东、宁夏等7省区应用,为建立部省共享的信息平台打基础。四是强化信息宣传,及时反映部及各地工作动态,交流工作经验。印发并在报刊、部网站上登载稽查执法工作动态56期。经过大家共同努力,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全系统稽查执法工作进一步加强,取得新进展。
二、统筹部署重点稽查执法工作
会同相关司局研究制定部2012年重点稽查执法工作方案,围绕部中心任务,统筹部署重点稽查执法工作。积极配合各司局开展专项检查,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建筑节能与城镇减排工作检查、风景区保护管理执法检查、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任务落实情况检查、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执行情况督查调研、高强钢筋推广应用情况检查等11项检查。参加了为期3个月的中央信访维稳督导工作。通过开展重点稽查执法工作,促进部中心任务的落实,推动解决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市场。
三、查办案件力度继续加大
一是受理案件线索729件,其中我办组织查办43件(约每周一件),督促地方办理并反馈结果232件,转地方处理454件。集中通报了10起违法违规典型案件。二是重点调查核实国务院领导批示房地产市场涉众型纠纷8件、现场督办群众举报案件14件。三是按季度进行案件分析,掌握违法违规行为动态规律,提出预防和治理措施,及时通报有关司局在制定政策时参考。四是在重点疑难案件查处中,与规划司、城建司、市场司等建立会商与集体研判机制。五是与国土资源部、铁道部、交通运输部等部委共建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通过查办案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保护群众合法权益。
四、完成了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巡查工作
按照部统一安排,负责新疆、青海、贵州、四川等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兵团)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巡查工作,占全国的1/3多。针对巡查地域广、高原山区多、项目分散的困难情况,成立了由办领导牵头、处长负责的5个巡查小组,分片包干,做到现场巡查到位、数据核对到位、评估分析到位。每月召开专题会,集体研讨巡查报告,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巡查质量。巡查中,我们针对一些项目出现的质量缺陷、个别地区开工竣工数据不实等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督促林、垦、煤系统等危房改造落后地区加快进度,并认真开展了“回头看”。巡查期间,共派出巡查人员73名,累计巡查139个地级市、722个区县(团场)的开工项目3811个,竣工项目2491个,完成了部交办的任务。
五、住房公积金督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是组织公积金督察员对公积金支持保障房建设的试点城市开展全面督察,对一些试点工作进展缓慢的城市进行了专项督导,帮助有关城市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二是对申报第二批扩大试点城市进行实地调查,核查拟申报的试点项目是否符合要求。三是开展公积金历史遗留涉险资金清收工作。四是遴选、聘任、培训第二批住房公积金督察员33名。五是参与《住房公积金条例》调研等相关工作。公积金督察员对推进试点工作顺利实施、防范资金风险、维护缴存职工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六、部派城乡规划督察工作深入推进
一是扩大部派城乡规划督察员派驻范围。新增14个督察员派驻城市,使规划督察工作扩大到103个城市、116名督察员,基本覆盖由国务院审批总体规划的城市。二是及时制止违反城乡规划行为苗头。督察员全年共发出75份督察文书,制止侵占公共绿地、历史街区和风景名胜区等违法违规行为200余起,共制止占用绿地面积426万平方米。姜伟新部长批示肯定:“规划督察员的工作很有成效”。三是组织对103个城市进行遥感监测,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地方城乡规划执法部门查处问题图斑2204个。城乡规划督察工作对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发挥了重要作用。
七、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参加中央第九次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会议,我部在会上做了发言。二是研究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近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要点》,并分组赴各地对落实情况督导调研。三是开展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情况调研工作,总结十七大以来全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情况。四是根据部领导批示,会同有关司制定了我部加强规范中资企业境外经营行为的具体措施,上报中央治贿办。五是加强宣传与交流。编印简报12期,宣传各地在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和防止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的先进经验,指导各地推进工作。
八、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及队伍建设
一是认真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抓好党员干部、两支督察员队伍和稽查特派员队伍的反腐倡廉教育。二是加强党组织建设,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组织全办同志赴井冈山开展革命传统主题教育活动,参观“复兴之路”展览;参加“首届中央国家机关公文写作技能大赛”,我办2篇公文获优秀奖。三是积极开展工青妇工作,丰富干部职工精神文化生活。今年我办被授予“先进基层工会组织”称号,2名同志分别被评为“优秀工会工作者”和“先进妇女工作者”。四是不断提高稽查执法队伍业务素质,全年共举办二期稽查执法专题培训班,全系统1170人参加了培训。与法规司共同组织了新疆自治区建设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各地(州)近300人参加了培训。五是加强调查研究,做好政策储备,开展了《〈住房和城乡建设稽查执法管理办法〉深化研究》、《住房公积金试点项目巡查动态管理模块建立研究》、《城乡规划督察工作效能研究》、《卫星遥感技术辅助城乡规划督察工作信息化管理研究》、《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违规举报信息系统的应用与推广》等工作研究。